新兴县在中共广东省委和高要地委直接领导下,省土地利用局的协助下,在1958年上半年全县开展了一次群众性的土壤鉴定工作,前后共39天时间,便顺利地完成了。
李加阳.新兴县是怎样搞好土鉴工作的[J].土壤,1959,(1):9-10.[J]. Soils,1959,(1):9-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