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978年出版的《中国土壤》[1]一书中,我们曾提出过中国土壤质地分类系统,后来收集各方面反映的意见:北方的土壤工作者认为,砂土组三个质地名称似还不够用,应再细分;南方的建议粘土组还要细分,对壤土组都感到粉土的范围过宽,建议修改和补充。
邓时琴.关于修改和补充我国土壤质地分类系统的建议[J].土壤,1986,18(6):304-311.[J]. Soils,1986,18(6):304-311